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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力足球超級聯賽
( 2006 ) -《第三屆章程》 |
| 主辦機構: |
由致力推動業餘足球運動之非牟利組織《香港足運推廣中心》主辨。 |
| 宗
旨: |
以球會友,強身健體,砌磋球技,推動足運。 |
| 賽事性質: |
聯賽(雙循環制)及聯賽盃(淘汰賽制)。 |
| 賽
季: |
本屆(第三屆)由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。 |
| 比賽形式: |
採用11人國際標準足球比賽形式,由3位足球裁判員以國際足協最新頒佈之球例執法。 |
| 組別隊數: |
分5個組別,計為:超級聯賽組、甲組、乙組、丙組、丁組;每一組別由8隊或不多於12隊所組成。 |
| 獎
項: |
(1)每個組別均設有:冠、亞、季軍獎及最佳體育精神獎;冠、亞、季軍得獎球隊可獲頒發獎盃一座及獎牌18枚;最佳體育精神獎獲頒發獎盃一座。
(2)足總盃冠、亞、季軍得獎球隊可獲頒發獎盃一座及獎牌18枚。 |
| 升降制度: |
實行升三降三制,丁組尾3隊可向賽會申請留級。 |
| 球員資格: |
凡年滿16歲,並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証或護照等合法身份証明文件之中、外籍男仕。 |
| 責任承諾: |
參賽球隊必須填妥“意外責任承諾書”呈交賽會方獲接納參賽。(參看:聯賽規則甲部) |
| 參賽費用: |
(1)報名費:每隊HK$2,000元(包括獎盃獎牌及所有行政費用)
(2)按金:每隊HK$1,000元(如無扣減於季後作頒獎聯歡宴酒席之費用)
(3)球証費及場租:於每場比賽結束後,球証費及場租由對賽雙方即時平均支負。球証費及交通附加費(部份地區)由主隊負責交給執法球証。(參看:聯賽規則乙部) |
| 聯賽規則: |
共分甲、乙、丙三部份,另列載。 |
| 報名手續: |
填妥報名表格及球員註冊表格(並附球員半身近照1" x
1.5"一張及身份証或護照副本)連同港幣3,000元(報名費及按金)直接向聯賽總幹事吳先生報名(電話:9040
3826)。(亦可先將款項存入匯豐銀行054–2–045463戶口憑入數紙報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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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 以上資料如有更改,另行通告 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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